簡介
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由九席學識及經驗兼備的董事組成,2025年股東常會補選一席獨立董事,目前共計有四席獨立董事,為強化治理機能,於董事會轄下設有「審計委員會」及「薪資報酬委員會」,並自願設置「資安管理委員會」及「永續發展委員會」,除永續發展委員會係由全體獨立董事、董事長及總經理共同組成外,其餘委員會皆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委員。四席獨立董事分別跨足資訊科技、金融、業務及法律之專長,具備執行職務所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董事長及總經理帶領momo,秉持物美價廉優質服務的核心理念,以及「誠信、親切、專業、創新」的經營價值觀,結晶出「momo更多更多」品牌精神,於購物網及電視購物領域上,建構最值得信賴的購物平台,以獲取最大之股東權益。
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、監督管理階層、對公司及股東負責,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,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、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。且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的功能,本公司已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規定,訂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以資遵循。
依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,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如具備不同專業背景、工作領域或性別,並具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- 一、營運判斷能力。
- 二、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- 三、經營管理能力。
- 四、危機處理能力。
- 五、產業知識。
- 六、國際市場觀。
- 七、領導能力。
- 八、決策能力。
- 九、資訊安全知識與管理能力。